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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原则

导读:天津春季高考网​分享: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原则。希望能够帮助到正在备考天津春季高考的考生们!

  天津春季高考网分享: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原则。希望能够帮助到正在备考天津春季高考的考生们!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录取时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 (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投档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当若干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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