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职分类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考试数学科目考试说明
导读:天津市高职分类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考试数学科目考试说明内容包括本类考试的考试目标、考试内容、考试要求、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等信息。考生在备考时需认真查看该考试说明,帮助考生更好的制定备考计划。
天津市高职分类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考试数学科目考试说明介绍了本类考试的考试目标、考试内容、考试要求、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等信息。帮助考生更好的了解数学科目考试,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市高职分类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考试数学科目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我市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已成为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主渠道。高职院校通过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二、考试能力要求
数学科目的考试,按照“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察能力”的原则,测试考生的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方法。考查计算技能、数据处理技能、空间想象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数学思维能力.
(1) 计算技能: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数、式、方程的正确运算、变形和处理资料;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求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
(2) 数据处理技能:按要求对数据(数据表格)进行处理并提取有关信息。
(3) 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画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图形中各种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
(4) 数学思维能力:依据所学的数学知识,运用类比、归纳、综合等方法,对数学及其应用问题能进行有条理的思考、判断、推理和求解;针对不同的问题(或需求),会选择合适的模型(模式)。
(5)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对工作和生活中的简单数学相关问题,作出分析并运用适当的数学方法予以解决。
三、考试内容
本学科的复习考试内容包括代数、三角、几何及概率与统计四个部分.对知识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高一级的层次要求包含低一级的层次要求.
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意义有初步的感性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并能在有关的问题中进行识别和直接应用.
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 (定义、定理、法则等) 有理性认识,能利用所列知识解决简单问题.
掌握:要求对所列知识有较深刻的认识,并形成技能, 知道与其它相关知识的联系,能解决与所列知识有关的问题.
考试内容及对应知识的要求见表 1―表 4.
表 1 代数部分
考 试 内 容 | 考试要求 | |||
了解 | 理解 | 掌握 | ||
数、式、方程和方程组 | 数轴、实数、相反数、倒数、绝对值、算术平方根 | √ | ||
代数式的运算 | √ | |||
因式分解 | √ | |||
一元一次方程、一元二次方程 | √ | |||
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判别式 | √ | |||
二元一次方程方程组 | √ | |||
指数与对数 | 零指数、负整数、分数指数幂的概念 | √ | ||
有理数指数幂的运算 | √ | |||
对数的概念及对数式与指数式之间的关系 | √ | |||
常用对数和自然对数的记号 | √ | |||
积、商、幂的对数 | √ | |||
集合与逻辑 | 集合、元素及其关系,空集、全集 | √ | ||
集合的表示法(含区间的概念) | √ | |||
集合之间的关系(子集、真子集、相等) | √ | |||
集合的运算(交、并、补) | √ | |||
充要条件 | √ | |||
不等式 | 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 √ | ||
一元一次不等式 | √ | |||
一元一次不等式组 | √ | |||
一元二次不等式 | √ | |||
| ax + b |< c(或 c ) | ax + b |> c(或 c )(其中c > 0) | √ | |||
函数 | 函数的定义 | √ | ||
函数的定义域和函数值 | √ | |||
函数的三种表示方法 | √ | |||
函数单调性、奇偶性的概念及图像特征 | √ | |||
一次函数的概念、图像、性质 | √ | |||
反比例函数的概念、图像、性质 | √ | |||
二次函数的概念、图像、性质 | √ | |||
幂函数的概念 | √ | |||
指数函数的概念、图像、性质 | √ | |||
对数函数的概念、图像、性质 | √ | |||
函数的应用 | √ | |||
数列 | 数列的概念 | √ | ||
等差数列的定义,通项公式,前 n 项和公式 | √ | |||
等比数列的定义,通项公式,前 n 项和公式 | √ | |||
数列实际应用举例 | √ |
表 2 三角部分
考 试 内 容 | 考试要求 | |||
了解 | 理解 | 掌握 | ||
任意角的三角函数 | 正角、负角、零角 | √ | ||
象限角、终边相同的角 | √ | |||
弧度的定义 | √ | |||
弧度和角度的换算、弧长公式 | √ | |||
任意角三角函数(正弦、余弦、正切、余切)的定义 | √ | |||
各象限内的角三角函数的符号、 特殊角的三角函数值 | √ | |||
已知三角函数值求角 | √ | |||
正弦函数的性质及图像 | √ | |||
余弦函数的性质及图像 | √ | |||
函数 y = Asin(wx + j) (w> 0) 的简图 | √ | |||
函数 y = A sin(wx + j) (w> 0) 周期、最大值、最小值 | √ | |||
三角公式 | 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式 | √ | ||
诱导公式 | √ | |||
两角和、两角差、二倍角的正弦、余弦公式 | √ | |||
二倍角的正切公式 | √ | |||
解三角形 | 直角三角形中各元素之间的关系 | √ | ||
直角三角形的解法 | √ | |||
正弦定理、余弦定理 | √ | |||
斜三角形的解法 | √ | |||
简单实际应用 | √ |
表 3 几何部分
考 试 内 容 | 考试要求 | |||
了解 | 理解 | 掌握 | ||
立体几何 | 平面的基本性质 | √ | ||
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平行的判定与性质 | √ | |||
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所成的角 | √ | |||
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垂直的判定与性质 | √ | |||
棱柱、棱锥的特征及面积、体积的计算 | √ | |||
圆柱、圆锥、球的特征及面积、体积的计算 | √ | |||
简单组合体的结构特征及面积、体积的计算 | √ | |||
解析几何 | 两点间距离公式及线段的中点坐标公式 | √ | ||
直线的倾斜角与斜率 | √ | |||
直线的点斜式和斜截式方程 | √ | |||
直线的一般式方程 | √ | |||
两条相交直线的交点 | √ | |||
两条直线平行的条件 | √ | |||
两条直线垂直的条件 | √ | |||
点到直线的距离公式 | √ | |||
圆的方程 | √ | |||
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 | √ | |||
椭圆的标准方程和性质 | √ | |||
双曲线的标准方程和性质 | √ | |||
抛物线的标准方程和性质 | √ | |||
平面向量 | 平面向量的概念 | √ | ||
平面向量的加、减、数乘运算 | √ | |||
平面向量的坐标表示 | √ | |||
平面向量的内积 | √ |
表 4 概率与统计部分
考 试 内 容 | 考试要求 | |||
了解 | 理解 | 掌握 | ||
排列组合 | 分类、分步计数原理 | √ | ||
排列、组合的概念及应用 | √ | |||
二项式定理 | √ | |||
概率 | 随机事件和概率 | √ | ||
概率的简单性质 | √ | |||
古典概型 | √ | |||
互斥事件概率的加法公式 | √ | |||
离散型随机变量及其分布 | √ | |||
离散型随机变量的数字特征 | √ | |||
统计 | 总体与样本 | √ | ||
抽样方法 | √ | |||
样本均值、样本方差、样本标准差 | √ | |||
用样本频率分布、样本均值、样本标准差估计总体 | √ | |||
一元线性回归及简单应用 | √ |
四、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一)考试方式
考试为闭卷、笔试,试卷满分为 150 分,考试限定用时为 90 分钟.
(二)试卷结构
试卷包括Ⅰ卷和Ⅱ卷.Ⅰ卷为选择题;Ⅱ卷为非选择题.试题分选择题、填空题和解答题三种题型.选择题是四选一的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只要求直接写结果,不必写出计算过程;解答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和应用题等,解答题应写出文字说明、演算步骤或推理过程.三种题型(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题目数分别为 8、6、4,试卷共 18 道题;选择题和填空题占总分的 56%,解答题占总分的 44%.试卷包括容易题、中等难度题、较难题,总体难度要适当,以中等难度题为主.
(三)试卷内容比例
代数 约 40%
三角 约 20%
几何 约 32%
概率与统计 约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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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zhaokao.net/gkck/system/2023/10/10/0300066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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